书面合同审核是律师和法务的日常核心工作,但看似简单的条款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本文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的裁判要旨,从合同审核步骤、常见错误到纠纷处理要点,系统梳理新手必备的实战技巧,助你轻松避开雷区,精准把控风险!
一、合同审核的审核步骤
1、合同结构与交易结构审核
• 关于交易结构的审查,首先应充分了解合同的交易结构,主要是通过合同文本和与客户充分沟通;其次审查交易结构的合法性,此处主要关注禁止性规定。
• 合同一般分为首部、正文、签署页三个部分。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合同名称审核
• 根据具体合同关系,确定合同名称。
• 除了《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外,实践中还存在大量的无名合同,这类合同还是要以具体的交易模式确定合同名称。
3、合同效力审核
• 合同效力是根本,要排除合同无效的情形。
•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 此外,还需要注意个别条款的效力问题,比如“格式条款”等。
4、缔约程序审核
• 如果合同属于政府采购,应关注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涉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要点:
——是否履行了法定的政府采购程序,比如: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如合同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比如招标等,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如果合同是正在履行中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应注意补充协议中必须追加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或工程,且不得改变其他条款,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 如果合同约定事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关注是否实施了招标投标程序。
——首先,要判断合同约定事项是否属于依法应当招标的情形:招标投标小课堂002:哪些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不能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
——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5、合同主体审核
• 合同主体为自然人时审查要点:
——合同主体的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基本信息完整,可以约定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主体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予以核实,还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确认合同主体是否涉及执行或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中。
• 合同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审查要点:
——合同主体的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上的名称一致。
——如果以项目部、业务处室为合同主体,应审查相关的授权手续是否齐全。
——基本信息完整,可以约定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
——合同主体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平台”“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予以确认,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确认合同主体是否涉及执行或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中。
——针对合同中体现的特殊资质,可登录相关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进一步查询,比如:商标信息、专利信息等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网站查询。
——要注意特殊合同对合同主体的特殊要求,比如:《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注意合同主体信息与合同签署页信息的一致性。
6、合同标的审核
• 交易合同标的是法律允许的,比如:枪支是不允许交易的,这就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
• 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是否有处分权,比如:出租人是否有出租租赁物的权利。
•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标的的名称。
——如果合同标的是物,还应明确规格、型号、颜色、成分、数量等标准。
——如果合同标的物是服务,还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标准等。
——如合同涉及相关权利,应明确权利证书的基本情况、权利状态等。
7、合同支付条款审核
• 价格约定明确,包括币种、单价、总价、含税价等,如果有大小写,注意要一致。
• 支付期限和方式:要有确定的付款期限,比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付款方式也应明确约定,如果采用转账付款,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收款方的账户信息。
• 明确约定开票义务及具体的开票时间。
• 请关注税务问题。
8、履行期限审核
• 根据交易模式、全部工作成果,按照完成的前后顺序设定各阶段工作的履行期限。
• 履行期限,可以是具体的时间,也可以是以具体时间为起始点的某一期限。
9、质量验收审核
• 约定明确的质量标准,以便于验收。
• 质量标准可以根据合同标的选择,比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针对一些服务类的合同标的,可以根据合同主体的服务需求协商服务标准。
• 约定验收的时间、由哪一方验收,在标的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进一步审查接收标的一方的救济途径是什么或者交付标的一方的责任是什么。对于此类救济条款,可以在质量条款中予以约定,也可以在违约条款中予以约定。
10、权利义务条款审核
• 一般合同中,除了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外,还会再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协商约定各方权利义务,这类条款主要考虑协商的内容。
• 还需要考虑合规性、公平性、以及上下文约定是否周延,不可以前后矛盾。
11、违约责任条款审核
• 违约责任应该与合同义务对应,根据具体的合同义务设置相应的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设置不宜过于严重、或过于轻微。
• 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比如,要设定违约金就应当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
• 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形式。
12、其他条款审核
• 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要准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以及相应的通知、减损及证明义务等内容。
• 通知与送达条款:审查要点为双方约定的联系方式是否完整(包括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送达方式是否明确。
• 争议解决条款:在诉讼和仲裁解决中只能选择其一。
——如约定仲裁解决争议,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的准确名称),条款内容可以参考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官网公示的示范条款。
——如约定诉讼解决争议,应约定管辖法院,但应注意不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 保密条款:约定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人员、保密期限、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以及例外。
• 知识产权条款:合同约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 生效条款:注意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否为附条件生效。
• 签署:注意确保与合同首部的主体名称统一。
二、合同审核常见错误(部分)
1. 主体错误:首部、正文与签署页主体名称不一致、以公司内设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等。
2. 标的瑕疵:租赁合同出租人无合法出租权等。
3. 履行期限漏洞:分阶段服务合同未明确各阶段提交时间、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等。
4. 条款矛盾:价款既约定总价不变又按实际工作量计费、前后约定矛盾等。
5. 管辖陷阱: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未明确具体区级地点、合同标的已超过约定管辖法院的受案范围等。
三、合同纠纷裁判要点提炼(部分)
1、合同解除权
•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管辖条款的效力。
• 解除合同通知的目的在于解除权人将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告知对方当事人,以期对方当事人知晓其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能够实现上述效果,通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专门的解除合同的通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对方起诉后一方在应诉过程中表示解除合同的意思均可视为通知。
• 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 一般而言,违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此条第二款赋予违约方申请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权利。
2、合同无效情形
• 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将滩涂等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出租、转租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 非法获取不特定人的个人信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
• 比特币“挖矿”活动已违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属于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其消耗的电力能源、引发的投机风险与“挖矿”成果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不匹配,宜将其认定为一种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行为。
3、违约责任认定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虽然具体,但对违约行为使用“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等笼统用语表述,未区分违约情节轻重程度的,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违约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严重不匹配。此种条款属于违约情形约定不明,应根据违约情节的轻重确定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 违约金需与违约程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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