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的签字、盖章环节存在瑕疵,混淆对方当事人主体身份,将对方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业务经办人等混淆或等同,导致难以明确合同主体。
防控指引:
一是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当事人,合同首部与合同尾部载明合同主体应当一致,且合同载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保持一致;
二是需认真审查拟建立合同关系的相对方的代表身份及其代理手续,并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有代理权限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在签字人为公司委托代理人时,要求其公司加盖公章;
三是对于初次合作的企业,尤其是发生重大交易的,建议全面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包括工商查询(特别是注册资金情况)、涉诉情况及被执行情况查询以及实地考察等。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的经验:
大部分案件,根据生活常理判断,只要有悖公平原则,基本都会留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大都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对法律研究不到位。
若你正陷在法律难题里,别着急;
愿意的话,可跟我们谈一下具体情况 —— 说不定就能找到翻案破局的突破口。
李金风合同律师咨询热线:15300150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