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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争议纠纷,什么情况下可优先选择仲裁? 什么情况选择诉讼管辖?

发布时间:2025-10-21 13:51|栏目:合同仲裁 |浏览次数:

仲裁和诉讼都是争议解决的常见方式,各有千秋,关键在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己方更有利的方式。本文所说的仲裁不是劳动仲裁,而是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不能约定商事仲裁或者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诉讼,劳动争议依法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即仲裁前置。

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一、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二、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诉讼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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