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类案被告抗辩的审查——对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的抗辩审查

2026-07-16 18:21:58|作者:上海高院|浏览次数:

(一)未约定利息

【审查要点】

1.借条等债权凭证有无就利息作出约定;

2.双方有无就利息进行口头约定;

3.双方有无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就利息进行过约定;

4.被告借款后有无向原告付款,如有则审查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付款次数等,如曾多次付款则需审查每次付款的时间间隔以及付款金额是否一致;

5.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市场报价利率等。

(二)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约定过高

【审查要点】

1.借条等债权凭证就利息等作出的约定;

2.双方的约定是否超过法律保护上限;

3.借款后,借款人除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外,有无向出借人支付超出本金和利息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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